1. 进口纺织品中文标签规定
一、服装的三包范围
(一)衣服三包规定的内容:
1、在购买后七天内,吊卡未剪、未穿过、未洗涤过的服装尺码不合的可包换;
2、开包装时发现服装严重开线、变形、色染不均匀、有明显破损和油渍的可包换;
3、在购买后七天内,第一次正常洗涤时发现服装严重脱色、变形,经检测确认后可包换。
(二)衣服不包换范围:
1、在消费者穿过、洗涤过,产品无明显质量问题的不包换;
2、由消费者自己造成污垢的不包换;
3、有消费者洗涤不当造成染色、脱色、变形的不包换;
4、在规定日期外的产品不包换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条
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,有权获得质量保障、价格合理、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,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。
二、国家产品质量三包规定的时间
(一)产品质量三包的“7日”规定
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、换货或修理;
(二)产品质量三包的“15日”规定
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;
(三)产品质量三包的“三包有效期”规定
1、“产品质量三包”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。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“产品质量三包”的18种商品中,如彩电、手表等的“产品质量三包”有效期,整机分别为半年至一年,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。
2、在“产品质量三包”有效期内修理两次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,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,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,“产品质量三包”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。换货后的“三包”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。
2. 进口服装中文标签规定
进口红酒都必须要中文标签。没有中文标签的不一定是走私或者是假酒。
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必须有中文标签、中文说明书。这个规定适用于进口葡萄酒。
3. 无纺布出口商品编码
1、卫生护垫:140mm、145mm、150mm、152mm、155mm。
2、加长卫生护垫/迷你卫生巾:175mm、180mm、190mm。
3、日用卫生巾:230mm、240mm、245mm、255mm、260mm。
4、夜用卫生巾:280mm、285mm、290mm。
5、加长夜用卫生巾:300mm、310mm、320mm。
6、特长夜用卫生巾:350mm、360mm、380mm。
7、超长夜用卫生巾:410mm、420mm。
市面上的卫生巾按照材质主要分为干爽网面卫生巾、棉柔类卫生巾和纯棉类卫生巾三种类型:
1、干爽网面卫生巾指卫生巾面层使用各种打孔膜为原料制成的卫生巾,其主要材料是聚乙烯,俗称PE膜。
2、棉柔类卫生巾指卫生巾面层采用各类非织造布材料制成的卫生巾,其主要材料是聚丙烯,俗称PP。
3、纯棉类卫生巾指卫生巾面层采用纯棉材料制成的卫生巾,其主要材料是纯棉无纺布。
根据卫生巾的结构,选用时应当从表面层、吸收层和底层三部分的材料及作用考虑:
1、卫生巾的表面层以干爽网面漏斗型为宜,卫生巾表面层干爽可使局部皮肤不受潮湿之苦,卫生巾漏斗形设计优于桶状设计,可以使渗入的液体不易回流,但若对网面卫生巾感到不适,可以选择较为柔软的棉柔型卫生巾。
2、卫生巾的吸收层以透气、内含高效胶化层为宜,内含高效胶化层的卫生巾可将渗入的液体凝结成啫喱状,受压后不回渗,表面没有粘糊糊的感觉。
3、卫生巾的底层以透气材料制成为宜,它可使气体状的水分子顺利通过,从而达到及时排除湿气的作用,有效地减少卫生巾与身体之间的潮湿与闷热,保持干爽清新的感受。
4. 进口服装标签
这个没有固定格式的,一般包括经销商名称、地址、电话,产品名称、数量、计量单位、生产日期、原产地、配料、保质期、使用方法等信息即可。
5. 进口纺织品中文标签规定最新
GB/T 29862-201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本标准规定了纺织产品纤维含量的标签要求、标注原则、表示方法、允差以及标识符合性的判定,并给出了纺织纤维含量的标识示例。本标准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纺织产品。附录A中列举的产品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,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6. 进口日用品中文标签规定
产品交付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:
1、强制性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;
2、企业声明执行的企业标准 (注:企业声明的标准是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、产品的声明书、标签上采用的标准。
3、企业产品标准。包括:
a.产品没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时,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;
b.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、增强市场竞争力,制定严于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作为出厂交付依据的企业产品标准;
c.对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加以补充规定,并作为出厂交付依据的企业产品标准。
7. 进口商品中文标签国家规定
进口报关时,没有规定一定要有中文标签,如果食品保健品等进口后进入市场销售一定要有中文标签的。比如:成分、有效期、禁忌、服用方法等等
8. 进口纺织品中文标签规定标准
纺织品产品标签,必须标明纺织品,棉,毛,丝,化纤等的含量。
9. 进口纺织品中文标签规定要求
依据国家标准GB/T 29862-2013《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》中6.1规定:仅有一种纤维组分的产品,再纤维名称的前面或后面加“100%”,或在纤维名称的前面加“纯”或“全”表示;
7.1规定:产品或产品的某一部分完全由一种纤维组成时,用“100%”、“纯”或“全”表示纤维含量,纤维含量允差为0。
10. 纺织品标识国标
纺织标准按批准机构的级别分为企业标准(或事业标准)、专业标准、部标准、国家标准、区域标准、国际标准等。
中国国家标准用统一的代号“GB”,即国标二字的汉语拼音略语,其中内部标准代号为“GBn”。纺织工业部标准的代号为“FJ”,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代号为“FJ/Z”,参考性技术文件的代号为“FJ/C”。编号是采用顺序号加年代号,使用阿拉伯数字,中间加一横线分开。如GB2-79,代表第2号国家标准,1979年批准发布。日本国家标准的代号为“JIS”,其中纺织标准另加“L”作为代号,后编以顺序号。
11. 纺织品标签标准
GB/T 29862-201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本标准规定了纺织产品纤维含量的标签要求、标注原则、表示方法、允差以及标识符合性的判定,并给出了纺织纤维含量的标识示例。本标准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纺织产品。附录A中列举的产品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,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