龚自珍出生在一个世族书香和五代官宦的家庭。祖父和父亲除了任官,还有著述。母亲是著名的文学家段玉裁的女儿,也会写诗作文。这样的家庭环境为龚自珍的成才,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。
龚自珍生于清乾隆五十七年七月初五(1792年8月22日)杭州城东马坡巷小采园(今有纪念馆于此),是龚家的长房长孙。
6岁随父母租居北京绳匠胡同、潘家河、门楼胡同、手帕胡同和城外上斜街等处,8岁便读《登科录》,11岁师事建德贡生宋璠,次年随外祖父段玉裁学习《说文》,接受了严谨的训诂训练。14岁即考究古今官制,撰有“汉官损益”等文。16岁开始通读《四库全书提要》。嘉庆十五年(1810),与表妹段美贞结婚。
1813年4月再应顺天乡试,又名落孙山,7月妻子因误诊卒于徽州府署。9月天理教农民起义。次年著四篇《明良论》,第一次明快地表露了自己的政治见解,对君权专制进行抨击。他指出,腐败的原因首先在于皇帝视臣下如犬马、奴才,使大臣不知廉耻,只知朝夕长跪,只知追求车马、服饰,以言词取媚君上。
在这种制度下,“官愈久则气愈偷,望愈崇则谄愈固,地愈近则媚益工”入骨三分的针砭,令外祖父段玉裁阅后又惊又喜,他欣然加墨批点:“四论皆古方也,而中今病,岂必别制一新方哉?”他欣慰地说“犹见此才而死,吾不憾矣!”。后回徽州后参与父亲主持的《徽州府志》重修工作。1815年,续娶安庆知府何裕均侄孙女何吉云。祖父病逝后与家人回杭州守孝。两年后返京,租住北京法源寺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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